臺灣學術網路(TANet)使用規範

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一日訂定 
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八日臺(86)電字第86004878號函修正

  臺灣學術網路之目的,係為支援臺灣地區學校及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,以相互 分享資源並相互提供合作機會。本使用規範主要敘述TANet資料傳輸使用之可接受性範圍 ,若資料傳輸跨越其它網路時,TANet之使用者仍有義務遵守其它網路之使用規範。所有 TANet使用者皆必須遵守及履行下列事項:

  1. 所有使用必須符合TANet之目的。   
  2. 禁止使用TANet做為傳送具威脅性的、猥褻性的、不友善性的資料。為愛惜使用網路頻寬,未得TANet骨幹網路相關節點的合作允許,禁止大量傳送及登載與原設立目的不符的資訊。
  3. 商業性的合法資訊或軟體,若原創者或智慧財產權擁有者願意免費或優惠方式供 TANet使用者使用,但必須由該節點之學校與資訊提供單位訂定相關合作事宜,方得放置於ANet之節點上,必要時得提TANet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。
  4. 禁止使用TANet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它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,此種干擾與破壞如散佈電腦病毒、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、或其它類似之情形者皆在禁止範圍。 
  5. 網路上所可存取到之任何資源,皆屬其擁有之個人或單位所有,除非已正式開放或 已獲授權使用,否則TANet使用者禁止使用此等資源。
  6. 若使用目的與TANet相符,則直接支援該使用之相關資訊,亦在可接受範圍內,如 校務行政資訊等。